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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须知

信息来源于:丰县在线 发布时间:2013/3/18
(一)提交资料: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,应当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,并提交以下证明: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:本地居民的身份证明为《居民身份证》,外地居民的身份证明为《居民身份证》和《暂住证》;
2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《身体条件证明》。
(二)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需经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(科目一)、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(科目二)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(科目三),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、科目二、科目三依次进行,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,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。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2年,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限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。
(三)申请人考试科目一、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,车辆管理所核发机动车驾驶证。
(四)在暂住地可以申请的准驾车型为C1、C2、C3、C4、C5、D、E、F。
(五)办理流程
申请人向驾校提交资料,填写申请表,经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后,车管所审核驾校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受理初次申请业务,制发科目一考试预约凭证。

申请人按预约时间、地点参加科目一考试,合格后车管所制发《驾驶技能准考证明》。

申请人在驾校参加驾驶技能的培训。

由驾校集中科目二、三考试预约后,申请人前往考场分别参加科目二、三考试。

考试格后一个工作日后车管所制发驾驶证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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