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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违规满分学习须知

信息来源于:丰县在线 发布时间:2013/3/18
(一)提交资料: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,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。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,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。并提交以下资料:
本人机动车驾驶证或《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》和身份证明。
注: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还需科目三考试。
(二)办理流程:
申请地点:丰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↓
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,参加7日交通法规教育学习

学习期满后申请考试

前往指定考场参加考试

考试合格二个工作日后持资料在车管所办证大厅窗口办理清分业务,领取驾驶证。

电话:18911648573 传真:18911648573 邮箱:627527792#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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