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:丰县在线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持境外驾驶证申领须知

持境外驾驶证申领须知

信息来源于:丰县在线 发布时间:2013/3/18
(一)提交资料: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,应当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。并提交以下证明、凭证:
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。
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:提交其入境时所持有的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者《港澳同胞回乡证》、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《居民身份证》及复印件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、暂住证明;
台湾地区居民:提交其所持有的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者外交部核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》及复印件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、暂住证明;
华侨:提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、暂住证明;
外国人:提交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、居(停)留期为三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及复印件,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住宿登记证明;
外国驻华使馆、领馆人员、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:提交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。
2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;
3、境外驾驶证或外国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,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,提交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文本;
4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,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,可以申请对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。申请A1、A2、A3、B1、B2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,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;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,应当考试科目一。

(二)办理流程:
申请地点:丰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证大厅。

办证大厅咨询服务台领取并填写体检表

排号前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

科目一考场参加科目一考试

需要参加科目三考试的前往车管所窗口预约科目三考试
科目三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车管所制发动机动车驾驶证,持本人身份证明前往车管所办证大厅,在窗口缴费,窗口领取驾驶证。

科目一合格后在窗口缴费,办证厅休息等待,窗口领取驾驶证

电话:18911648573 传真:18911648573 邮箱:627527792#qq.com
地址:北京昌平区北七家创意空间305-308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